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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惠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惠州市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3-06-29 | 5577 次浏览 | 分享到:

       1.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强化以碳排放为核心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微观层面促进碳达峰。

以推动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全面在年报中开展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披露为重点,带动全市工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全面推进。继续推动博罗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其他金融机构探索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力争2025年前实现农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全披露,其他类型机构实现零的突破。

       2.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对涉及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信贷客户和投资项目,应当在合同正文或附件中要求客户提交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报告,订立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声明和承诺条款,以及客户在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方面违约时的救济条款。

       3.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业务管理,对有潜在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密切关注国内外法律、政策、技术、市场变化对客户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的影响,在资产风险分类、准备计提等方面及时做出调整。建立健全客户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采取相关的风险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报告。

    (四)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1.强化财政支持。研究推动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建立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费用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风险给予补偿,对小微企业获取绿色融资开展的绿色认证与融资担保费用给予补贴,对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绿色直接融资给予奖补,发行绿色债的,按照《惠州市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奖补资金支持。

       2.健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配套机制。对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服务部门(事业部)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的和绿色信贷占比高、增速快的金融机构,在监管部门评估考核、市、县级评优及财政资金配存等工作中给予加分奖励。每年度组织开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和金融支持碳减排等创新案例评选,对支持地方产业发展成绩突出、创新性在全国全省领先、或创新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效应的先进机构或项目,在全市通报表彰并抄送监管部门及其上级机构,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