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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惠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惠州市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3-06-29 | 5578 次浏览 | 分享到:

       6.推进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发展。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碳中和债、绿色票据等绿色债券产品,以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惠州分公司拓宽绿色债券业务品种,支持符合规定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引导保险机构积极探索推出绿色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为银行等其他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风险保障和支持。

    (二)完善绿色金融与产业联动机制

       1.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和绿色数据采集平台。2023年底前,推动建立惠州市绿色企业(项目)库,完善数据采集、管理、绿色认定、数据分享等全流程工作机制。2025年前,建立绿色数据采集平台,通过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采集企业(项目)生产能耗和碳排放等数据,归集绿色信息,增强企业和项目与金融机构联动,为认定绿色企业(项目)、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构建企业(项目)碳账户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数据支持。

       2.建立工业企业碳账户试点。搭建企业碳排放信息记录与管理平台,建立企业生产碳排放可计量体系,定期获取企业碳排放信息,分批推动辖区工业企业建立企业碳账户。力争2023年底前,推动大亚湾开发区碳账户试点工作,联合大亚湾开发区在石化园区选取超过20家工业企业率先试点建设碳账户,并配套金融差异化支持政策。2025年前,实现以碳账户数据为基础,探索构建企业碳信用体系,并逐步实现碳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

       3.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围绕惠州产业发展结构,强化产融对接,深入绿色金融对“2+1”产业、“3+7”园区及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深度协作,在“绿色+康养”“绿色+乡村振兴”“碳汇+三农”等方向开展全面融合。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为符合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提供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碳排放信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纳入授信审批管理流程,通过采取差别定价、授信,对煤电、石化、水泥等行业企业形成控碳减排的约束激励。对产业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给予重点授信支持。

    (三)完善绿色金融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