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强化碳市场基础能力建设。
1.严把碳市场数据质量。加强控排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 队伍建设,提高核算能力和水平。强化能源、工业等领域相关统 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与全国碳市场、广东碳 市场碳排放统计核算要求相适应的活动水平数据统计体系。加强 电力、钢铁、水泥、石化、造纸、航空、陶瓷、数据中心等行业 控排企业统计监测能力,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 技术在碳排放实测的应用,建立服务于碳排放核查评议的能源品 种关键指标实测数据库,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对控排企业及核查 机构的监管,针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机构核查质量,强 化第三方抽检制度、核查评议制度,加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 报告与核查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碳交易服务水平。根据新形势修订碳排放权及各类衍 生产品交易规则,完善交易模式,优化碳金融业务流程,提升交 易服务标准化水平。强化履约监管,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未履约 的处罚力度。支持交易平台建立控排企业环境信息、交易事项披 露、风险提示问询等自律机制。支持广州围绕碳金融打造国际绿 色金融中心,积极推动碳现货、期货产品发展,着力构建与碳达 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提升碳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设面向国际的一流现货交易平台,聚集一批 碳减排、碳核算、碳认证等服务碳金融市场建设的产业企业。(省 生态环境厅、广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碳市场能力建设。依托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 (广东) 中心,针对主管部门、控排企业、核查机构及投资者等持续开展 碳达峰碳中和、碳市场相关培训和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社会 主体对碳市场激励减碳作用的认识和理解。鼓励和引导广东碳市 场专业支撑机构加强同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组建一批高水 平科研平台,加强碳排放监测核算、碳减排技术研发、生态系统 碳汇等基础理论、方法研究,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 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支持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开展碳金融、碳 交易、碳管理等紧缺教学资源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强化专业实 践、深化产学协同,加快培养专门人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