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认识、防范风险。强化资源有偿使用理念,营造全面低碳转型良性氛围,促进各类减碳主体共同参与。分阶段、有步骤 推进广东碳市场深化改革,稳妥开展机制体制、产品工具等创新, 强化风险意识,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三) 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 年,广东碳市场活跃度、产品创新性及服务能 力持续提升,碳定价体系持续完善。碳市场建设与碳达峰行动有 效融合,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达到 70%。碳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机制和碳排放 “双控”要求有效衔 接,碳市场与绿色电力、碳标签等政策工具协同作用显现,粤港 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总体上,碳交易支持广东碳 达峰工作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
力争到2030年,碳市场运行实现成熟化专业化,与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碳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定价基本反映减 碳成本,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达到75%。粤港澳三地市场化减碳机制合作加速融合,粤港澳大湾区 碳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际碳定价机制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 逐步形成 “国际+国内”“强制+自愿”开放有序的碳市场体系, 有力支持广东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广东2060年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 一 ) 完善广东碳市场发展体系。
1.完善碳市场政策制度。持续完善碳市场配额分配、监测、 报告、核查、交易、履约等环节的制度体系。优化核查评议规则, 建立第三方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碳排放报告与核查质量。修 订完善《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 实施细则》《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实施细则》《广 东省碳排放信息核查工作管理考评办法》等。(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优化目标设置与考核。以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 推动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目标与碳市场配额总量充分衔接,实行 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探索行政与市场激励约束相结 合的碳排放双控制度,纳入碳市场企业的碳排放量原则上不再重 复计入所在地区碳排放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