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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5-20 | 77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主要目标。203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民用建筑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电力消耗占比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应用规模显著提升;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模式基本建成。

二、推进城市绿色低碳系统化建设


(四)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深度融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积极主动参与深圳都市圈建设。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指标要求合理确定组团面积和人口密度,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的低碳紧凑型城市空间形态。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严格审查超高层建筑,确保标准层平面利用率不低于80%。提倡分类处置既有建筑,制定“三旧”改造总体目标,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建筑节能水平,避免大拆大建。(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依职责参与,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参与,不再另行列出)

(五)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建立社区步行和骑行网络,推进社区绿道建设,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持续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探索近零碳社区建设。鼓励智能家居和数字家庭建设,推广绿色低碳家庭生活消费新理念,倡导清洁炉灶使用、低碳烹饪方式、健康饮食习惯等绿色低碳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自然资源局等依职责参与)

(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基于先“大分流”再“小分流”的基本思路,逐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按照全焚烧零填埋,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加大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45%。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持续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提高污水管网运行效能,推进水务智慧化管理,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持续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住宅小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管道天然气工作,切实用好惠州市智慧燃气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科技智能化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推动城市碳汇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广建筑屋顶绿化及立体绿化,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政园林事务中心等依职责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