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项目整体及各项建材的成本分析材料,可展示建设成本。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经自愿申报,填写试点项目推荐表,经申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盖章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组织遴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试点项目,按建成和在建项目两类进行试点。已建成的项目评审通过后直接进入推广阶段,在建项目评审确定为试点项目的,应在2023年前完成建成后试点评审,由项目承担单位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评审并公布试点结果。拟建项目视情况开展试点评审。
(三)宣传推广。对试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网上公示、主流媒体宣传、各类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推荐试点项目。对试点申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择机向省委、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
四、政策支持
入选项目作为2023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储备项目。同时对接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要求,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和试点项目库。
五、报送要求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部门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相关项目进行申报。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报送至厅科技信息处。如无相关试点项目推荐,也请在政务邮箱中反馈。
附件:1.市试点项目征集汇总表
2.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及零碳建筑试点项目推荐表
3.建筑节能改造典型试点项目推荐表
4.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试点项目推荐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陶韦华、黄琼,联系方式:020-83133709,政务邮箱:zjt_kx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