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建筑工程材料绿色发展应用
11.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 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加快完善建设工程材料标准体系,完 成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 技术规程等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及砂浆企业备 案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实施企业诚信激励。加快推进预拌混凝 土和砂浆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利用信息化产业平台,开展预 拌混凝土和砂浆的智能化生产试点建设。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加 大对现场违规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处罚力度。 全省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建 筑废弃物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 化建设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信息采集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
12.提升搅拌站绿色化水平。以各市为责任主体,采取总量 平衡、合理控制、因地制宜原则科学规划布局预拌混凝土和预拌 砂浆搅拌站,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 料发展应用规划。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使用率,深入推进预拌混 凝土企业绿色化改造,逐步推进预拌砂浆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的 三废零排放、废弃物综合再生利用和节能减排生产,促进资源循 环利用,到 2025 年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全面达标。
13.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健康 性能的绿色建材产品关键技术研发,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提升建筑 健康性能。进一步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特殊材料新型混凝 土,发展生态修复混凝土制品。研究推进机制砂混凝土生产施工 方法,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支持发展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绿 色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的 围护结构体系。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 机制,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采用绿色 建材,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五)统筹区域能源协同与绿色城市发展
14.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发展。推动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 输配响应互动,提升建筑用能链条整体效率。在城市新区、功能 区开发建设中,充分考虑区域周边能源供应条件、可再生能源资 源情况、建筑能源需求,开展区域建筑能源系统规划、设计和建 设,以需定供,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探索开展建筑群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积极参与电力调 峰填谷,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实现建筑用能与电力供给的智慧 响应。会同能源、电网等部门开展区域集中供冷的适用性研究, 制订相关技术指引,科学发展区域集中供冷。支持用户居住地充 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停车位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 设安装条件,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