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行业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4-11 | 9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3.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 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鼓励政府 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加装建筑光伏的,应保证 建筑或设施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在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 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高星级绿色建 筑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结 合自然资源条件和项目使用需求,合理利用浅层地热能、生物质 能。各地逐步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 查,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较大规模可再 生能源应用项目持续进行环境影响监测,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可持 续开发和利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后评估工作,根据 评估结果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策略,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应用。

       4.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 例,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公共建筑中 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电蓄冷空调等。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用能 向电气化发展,促进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研发。鼓励机关、学 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 共建筑围绕减碳提效,实施电气化改造。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 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

      (二)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5.加强规划建设全流程管控。编制我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 划编制技术导则,各市结合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绿色建筑发展 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管控,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 等级等关键指标。实施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施工 验收、检测等标准,健全完善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 监管的配套制度文件,强化关键节点和质量通病监管,落实工程 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6.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强化绿色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 人对绿色建筑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主体责任,加强绿色建 筑的物业管理,加强绿色建筑运行数据收集统计,保障绿色建筑 运行满足管理制度完备、围护结构完好、设施设备和相关系统运 行正常、节电节水和环境指标达标、排放和处置符合规定等要求。 将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 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绿色建筑后评估技术指南,对 绿色建筑运行情况开展后评估试点。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 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 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