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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大亚湾开发区城建局、仲恺高新区建设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助力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现决定开展2026年和2027年度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对象。本年度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其中,绿色建材产品申报单位应当为生产绿色建材的惠州企业;其他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牵头的联合体(本文中“项目单位”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单位)。

  (二)支持条件。

  1.绿色建材产品:在惠州市生产,符合国家或广东省相关标准,经评价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2.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或《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非设计标识),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

  3.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进行建设,并通过国家或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认证,获得超低能耗建筑标识或近零能耗建筑标识或零能耗建筑标识,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

  二、入库时限、方式及材料

  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线上方式申报入库,2026年6月23日前申报项目(含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项目)纳入2026年度财政资金入库储备项目;2026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项目纳入2027年度财政资金入库储备项目。

  通过线上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入库申报书,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完成线上申报后,申报单位需打印带编号水印的入库申报书及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市住建局建设科技科。

  三、专家评审及支持标准

  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市住建局按照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不少于5名行业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当年度财政资金奖励项目及奖励金额。符合申报条件但未取得本年度财政资金奖励的申报项目,自动纳入下一年度评审,申报单位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示范效应、节能降碳水平、项目难易程度等给出科学、严谨的评审意见,提出各申报项目支持顺序和支持金额建议。

  同一年度同一实际受益人可申请的财政资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一产品或同一项目仅支持一次;已获得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奖励的项目不再进行奖励。

  四、项目公示及资金拨付

  市住建局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提出(单位投诉需加盖公章、个人投诉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市住建局将进行调查并公开出具调查结论,必要时可组织复审或采用座谈会方式听取意见。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市住建局将按程序拨付财政资金,原则上2026年度财政资金将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下达;2027年度财政资金将在2027年9月底前完成下达。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市住建局应当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依托惠州信用网,对信用优秀的申报单位给予优先奖励和表彰;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申报单位限制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财政资金申报咨询联系方式:倪工、徐工,2117699,惠州市房产交易大厦7楼701室。

附件:

1.附件1:项目申报入库材料.doc

2.附件2 申报用户(企业)-系统使用手册.pdf

3.附件3 申报书样板.zip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项目申报入库材料.doc
附件2_申报用户(企业)-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3_申报书样板.zip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