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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3-07-05 | 37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联合各方力量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协会要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节能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纵深推进节能宣传,开展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或先进技术、先进产品培训2场以上,组织“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工地”等建筑节能主题宣传活动3场以上。支持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宣讲,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宣传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宣传重点,精心筹划部署,保障宣传经费,合理安排宣传计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丰富形式内容。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各类企业的宣传力量,共同组织好节能宣传月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综合运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思路策划组织建筑节能宣传活动。通过比对、实测、体验等方式,对建筑节能身边人、身边事、身边建筑更直观地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拓宽节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建筑节能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宣传月期间,各地级以上市要注重收集发现好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素材,及时提炼形成典型材料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等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和不足,将本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于8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可编辑电子版请发送至粤政易(林梓枫)。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