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2023年节能宣传周(月)和全国低碳日的工作部署,根据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
2023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2023年节能宣传周的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节能降碳,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中旬-8月中旬。
三、主要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明确的宣传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行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7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佛山南海,邀请有关省直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通过会议和直播方式共同参与,开启本年度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二)利用“普法阵地”宣传法律法规。鼓励申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组织相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干部职工和辖区居民参与活动。积极宣传《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派发宣传小册子,贯彻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三)组织优秀项目观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