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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节能管理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4-27 | 23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加强建筑节能运行管理

  (六)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对公共建筑加强建筑用能运行管理,对空调、照明、电梯等主要耗能设备进行有效监测。倡导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对超限公共建筑进行通报并列入改造计划。

  (七)加强主要设备运行管理。加强空调运行管理,进出口使用空气幕或风帘机并保持运行正常,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选用节能型照明产品,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鼓励采用工位照明系统,关闭室内公共区域装饰性灯具。垂直电梯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管理措施,自动扶梯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合理调整电梯的开启时间,在非高峰期停止部分电梯的使用。

  四、从严控制城市景观照明

  (八)严格控制景观照明项目建设。控制景观照明的设置范围、规模、亮度、能耗密度等指标。使用高能效产品,严格执行照明标准,及时淘汰高能耗灯具。鼓励在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九)科学合理做好节能管理。按照优先保障民生的原则,城市照明设施运维单位采取精确等量分时照明等节能措施。根据冬夏日、节假日、重大节日和活动、电力供应充足和紧张期等不同时期、时段,调整完善运营管理方案,合理压减景观照明的运行时间和规模。因地制宜建立集中型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提升节能减排成效。

  五、完善检查督导激励机制

  (十)完善检查督导激励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当前的节能管理工作中。我厅将结合《节约能源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及检查,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施工、城市景观照明等方面的政策执行、项目实施、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建筑领域能耗“双控”考核。省市建筑领域节能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典型工程的推广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绿色金融试点,支持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淘汰高耗能的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进既有建筑、景观照明的节能改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1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