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信目录》将不定期更新,如产品存在以下情况,将从《采信目录》中移除或禁止进入。
1.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中被列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材产品;
2.违法违规通过认证的建材产品;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材产品;
4.相关证书失效的建材产品(通过专家评审的评估论证采信证书有效期5年,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有效期从其规定);
5.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建材产品(一年内两次抽检结果均不合格);
6.生产、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通报的建材产品;
7.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建材产品;
8.存在其他违规情形的建材产品。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惠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方案》,进入《采信目录》的建材产品将获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支持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推广应用。
(二)已取得国家认证但未进入《采信目录》的建材产品亦可获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支持。
(三)申报进入《采信目录》的建材生产企业要切实强化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管控,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快推动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工作,政府及国有资产投资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优先选用纳入《采信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选用纳入《采信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
(五)企业申报如有疑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科咨询。
附件: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进入目录申请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工、徐工,2117699;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冯奕乐,777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