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 |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和2027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资金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会员 | 发布时间: 2026-06-12 | 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县(区)住建局、大亚湾开发区城建局、仲恺高新区建设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助力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现决定开展2026年和2027年度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对象。本年度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其中,绿色建材产品申报单位应当为生产绿色建材的惠州企业;其他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牵头的联合体(本文中“项目单位”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单位)。

  (二)支持条件。

  1.绿色建材产品:在惠州市生产,符合国家或广东省相关标准,经评价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2.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或《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非设计标识),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

  3.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进行建设,并通过国家或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认证,获得超低能耗建筑标识或近零能耗建筑标识或零能耗建筑标识,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

  二、入库时限、方式及材料

  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线上方式申报入库,2026年6月23日前申报项目(含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项目)纳入2026年度财政资金入库储备项目;2026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项目纳入2027年度财政资金入库储备项目。

  通过线上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入库申报书,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完成线上申报后,申报单位需打印带编号水印的入库申报书及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市住建局建设科技科。

  三、专家评审及支持标准

  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市住建局按照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不少于5名行业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当年度财政资金奖励项目及奖励金额。符合申报条件但未取得本年度财政资金奖励的申报项目,自动纳入下一年度评审,申报单位无需重复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