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版)中被列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材产品;
2.认证机构违规认证的建材产品;
3.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建材产品;
4.在工程项目应用中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存在隐患的采信产品以及与认证产品信息不相符,降低质量标准,以次充好的建材产品;
5.其他违规行为的建材产品。
四、相关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监管,各企业要强化对纳入《采信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的质量管控,切实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快推动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工作,鼓励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优先选用纳入《采信目录》的绿色建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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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惠州市绿色建材产品信息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市住建局联系人:倪工,联系电话:2167310;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联系人:徐远灏,联系电话:77790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