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政策资讯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组织推荐绿色技术
|
发布时间: 2024-08-02
|
127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协调试点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市、区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合力,推动能源、工业、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确保创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形成投资、价格、财政、金融等领域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类支持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保障以及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要求,宣传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委金融办,深圳市税务局)
(三)做好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原则,加大节能降碳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试点、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试点城市建设,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相关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
(四)强化监督考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试点建设指导工作,督促各部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完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试点建设目标任务评估。强化考核成果应用,对全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经验推广。加强对试点建设情况的跟踪,定期开展建设情况总结评估,系统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成效,深入分析试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切实发挥碳达峰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