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绿色建筑设计更加规范并顺利通过验收,我市将鼓励建设单位在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开展绿色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验收指南》明确,通过预评价的绿色建筑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时,其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可根据预评价报告开展检测工作;没有开展预评价的绿色建筑项目应按照新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全项进行检测。
严禁项目进行虚假宣传
值得一提的是,绿色建筑验收工作不完全等同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项目通过绿色建筑验收仅代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绿色建筑的相关措施有效落地,满足了特定星级的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运行标识一般在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对此,《验收指南》明确,严禁项目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建设单位对通过绿色建筑验收但未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宣传定义为特定星级的绿色建筑项目。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