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 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提高建材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一体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等开发运行,推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等高效利用模式。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高效预热分解系统、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等技术,提高烧成系统能效水平,实施水泥高效粉磨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引导使用节能型设备和产品,推广节能施工技术工艺。推广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产业链企业库和人才库,积极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并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因地制宜推广采用钢结构,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积极推动智能建造,依托广州、深圳、佛山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探索施工能耗监测及碳排放统计制度。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建设,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
2. 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幕墙)、照明设备、电梯等更新升级,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推进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推动运行能耗超限额的公共建筑纳入重点用能建筑名单,促进重点用能建筑开展包括围护结构、机电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在内的深度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到2025年底,“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